据“中央社”报道,台湾电视剧《流星花园Ⅱ》的制作公司,控告新加坡一家发行商侵权,在星国贩卖未经授权的版本。 《流星花园Ⅱ》是台湾著名的偶像组合F4主演的电视剧,《流星花园》则是他们的成名作,曾经在亚洲多个地区掀起热潮。 提出控诉的除了《流星花园Ⅱ》的台湾制作公司可米瑞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之外,还有台湾的另外一家公司巨图科技、马来西亚公司Speedy Video Distributors和星国公司Alliance Entertainment。 根据昨天控方的呈堂文件,巨图科技拥有《流星花园Ⅱ》录像光盘在亚洲的独家版权。Speedy Video则获得在星国和马来西亚的生产版权,Alliance Entertainment后来通过上述两家公司,取得在星国的独家生产版权。 被起诉的公司是Spin Video私人有限公司。 控方在昨天开庭陈词中说,Spin Video所推出的《流星花园Ⅱ》第一套和第二套共十六集,封面包装、录像光盘的美术设计及内容都与控方的原装正版不同。Spin Video所推出的其中一个光盘,甚至出现色情画面。它后来又推出了《流星花园Ⅱ》第三和第四套录像光盘,并发行全套共三十集的包装。 因此,控方要求法庭裁决答辩公司侵犯版权,必须作出赔偿。案件今天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