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收到《明星BIGSTAR》周刊一篇回应《十面埋伏》制片人张伟平的《严正声明》,使这场纠纷变得火药味颇浓。 声明中称:张伟平先生接受采访时就《明星BIGSTAR》周刊近日对《十面埋伏》的相关报道发表了一些言论,对此周刊作出以下声明:1.我们在对《十面埋伏》剧组的全部报道过程中从未通过任何不法手段获取任何相关图文资料。2.我们从未将采访所得的《十面埋伏》相关图文用于除了新闻报道之外的任何用途,更未将图片出售予任何其他公司。3.我们对《十面埋伏》的报道是负责、公正的,并无任何扭曲、丑化。4.对张伟平先生对《明星BIGSTAR》的不实指责,本刊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记者随后与该周刊总编辑曾光明取得联系,他说:“我不知道张伟平先生称我们把照片卖给了哪家网站,他可能看花了眼吧。张先生为什么会称我们的记者躲在片场十天十夜,他有事实根据吗?我重申一点,这组稿件没有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我们的记者是光明正大进入片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