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韩国某服装公司向李秉宪支付了2000万元,至此服装公司侵犯李秉宪肖像权案件以李秉宪胜诉告终。 今年3月,李秉宪向汉城法院提出诉讼称,99年聘自己为形象代言人的某服装公司在合约结束后的今年,在没有经过本人的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使用李秉宪的照片制作了2004年的年历。当李秉宪发现此行为侵犯自己肖像权后立即向该公司提出异议,但是服装公司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继续侵犯肖像权,没有采取回收年历的措施。 所以3月份李秉宪以该服装公司的不作为行为起。汉城法院民厅29部在10月28日在审理后,认定了服装公司的侵害事实。并调解决定服装公司向李秉宪支付2000万元。事后服装公司和李秉宪都没有提出异议。服装公司在11月30日兑现诺言,一次性支付了李秉宪2000万元。至此侵犯李秉宪肖像权案件以李秉宪获胜而告终。 李秉宪方面表示,这次的起诉没有在价格方面做太多纠缠。而是把重点放在了让社会各界对侵犯艺人肖像权和各种利益的行为的重视。所以对这次的调解结果感到比较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