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娱乐新闻可谓迎来了“开门红”———绯闻把许多报纸的娱乐新闻染得一片红!在绯红之外还有一些诸如某女演员“涉黄”的黄色。有个读者对此疑问道:“娱乐新闻为什么这么好色?” 搜索娱乐新闻版和新闻网还将发现,“性丑闻”是最近使用率最高的词。这三个字为什么如此受青睐?不用费舌大家都清楚,因为有个女子声称著名导演黄健中与另一女子有不名誉关系并被她录了音。于是记者们一哄而上,把事件定义为“性丑闻”。 这个“性丑闻”是一种什么样性质的丑闻?如果报道的描述是真实的,那么实际情景是:某女子想上黄健中的戏,按照她所理解的娱乐圈的“潜规则”,那就是“要上戏先给‘戏’”,于是就拉来一位叫“小霞”的女子给这位名导“享用”。趁黄健中“戏人”时,她录下了过程。但大约一年之后,黄健中对“投之以桃”没有“报之以李”,这女子一气之下向媒体公开了这一秘密。 随着黄健中及其亲人友人的极力否认,这一事件的真实性目前还难以下定论。而在另一边,得到媒体鼓励的这位女子最近意气风发,几乎每天都有“新闻”喂记者:一会说“小霞”将出面作证,只是“还不到最佳时机”,一会又说“手中还保留着黄健中当时的性爱照片”;她称范冰冰的所谓“涉黄”是“无风不起浪”,说许晴“和黄健中关系不好,黄健中怎么会让她演女主角?与导演关系不好,演女主角太难了”,说“许晴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脸蛋漂亮点!我不怕她打官司,她和黄健中怎么告我都不怕”,说“如果是良家女子,不愿意,那就别在这个圈里混了呗”。当记者问她如果黄健中让她做女主角,她会不会同意时,她回答:“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并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她还补充说:“也不是只在他的戏里面扮演女一号了,别的导演的戏也可以。”前面刚说她送过“小霞”一条18K的金项链,到了7日,她又说自己撒了谎,事实上她并没给“小霞”送过金项链…… 这个女演员的演技如何我们无从知道,但她的“导演”功夫却十分了得:如果她所言不虚,正是她本人介绍“小霞”到黄健中家中并录音拍照。尽管我不清楚这种行为算不算“性贿赂”,但这一编导技巧远在一般导演之上。 但她后面的“演技”就不敢恭维了:她一不小心露出了送金项链的谎言,就让人对她的言行同样产生怀疑。 在这样表演成份浓厚的陈述之前,轻率地用“性丑闻”来定义这一事件合适吗?何况我们已有“张铁林性交易”的新闻陷阱在前! 假如这个“性丑闻”是虚构出来的而又让许多人相信,那么我们到底应该称之为“性丑闻”还是“信丑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