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布斯》“中国名人榜”推出后,马上引来各路明星和国内媒体的猛烈炮轰。一片讨伐声中,晨报记者发现:所有的攻击都没直接命中“名人榜”最脆弱的环节——“电影片酬收入”。晨报记者经过一周调查后发现:中国内地明星的收入构成中,电视剧和广告片酬占明星收入的“大头”,这方面已经形成成熟市场,有比较稳定的市价,所以《福布斯》的统计数据最多只是计算方式和理解上的误差。真正的致命伤是“电影片酬”:由于目前内地明星的“片酬”完全没有形成“市场价格”,所以影星身价浮动空间很大。随着电影市场化进程,影星片酬一旦成为明星收入主流,这个“浮动空间”将成为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黑洞”———而“名人榜”未来能否真正立足中国市场,就看它能否帮助中国建立“影星片酬”制度。 调查结果一:广告市场价格稳定,明星收入可以通过多个渠道求证。 张艺谋代言人张伟平在“名人榜”公布第二天情绪激昂地反驳说:“张艺谋拍的那个汽车广告是给朋友面子,根本没拿钱,对方半卖半送给他一辆新款吉普车。”为了验算张艺谋的广告收入,晨报记者和《福布斯》杂志中文版副总编辑范鲁贤艰难对话,最后终于大致搞懂了《福布斯》统计广告收入的粗线条计算方式。那就是,在不能以公开渠道获得明星广告收入消息时,通过“侧面渠道”:包括聘用该明星的公司此前广告投入的行情、打探同类公司广告投入行情和采访汽车营销、广告资深人员等多种方式结合,估算收入。 记者参照这个方法,请两个从事广告业的朋友对张艺谋“拍摄威驰广告”的收入简单估算,发现张艺谋拍摄该广告收入至少应该在200万元以上。以此类推,张艺谋2003 年拍了4个广告,有1800 万元税前收入应该说是可能的。 调查结果二:电视剧和演唱会、唱片等收入也已形成“市场价格”,《福布斯》的误差只存在于统计方式。 记者采访电视圈的部分人士,他们说目前在影视行业,电视剧市场的行情比较“透明”:一线演员价格大约在6-8万一集,最高也就10万元一集牷而二线演员普遍在1.5万到4万之间。(至于电视明星们抱怨说不确切,其实是计算问题,范鲁贤承认,他们只计算“表现出来的”) 至于这次《福布斯》公开歌手的收入普遍偏高,其实也牵涉到统计问题,熟悉音乐行业的人士说,《福布斯》估算的陈琳和杨坤两位歌手年收入接近1000 万,大约是将两人演唱会的所有门票收入算成提成了。这是《福布斯》统计的一大硬伤。不过他认为,演唱会出场费和歌星唱片收入还是有行情的。 调查结果三:“电影片酬”是《福布斯》最模糊的环节,而这可能是未来发展最迅猛的一项。 记者采访了两位曾和港台明星签约的电影导演和制片人(不愿透露姓名)。他们告诉记者,在签约外国、港台和内地明星时,能明确感受到“片酬模糊”的弊端。在美国,如果要邀请一个好莱坞演员拍戏,知道他的片酬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寻找行业工会,工会会告诉你该演员的片酬。在香港,一线演员大概在400万-500 万港元,二线200万-300 万港元,最高的是刘德华,800万。而内地,一个导演感叹:“内地完全没行情。”在电影圈,再莫名其妙的价格也有,片酬很可能最后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所以《福布斯》如何统计电影片酬让他“疑惑”。 采访中,不少电影业内人士都认为:随着大成本商业电影成为主流,“电影片酬”将构成明星收入的“主流”。如果这种“市无定价”的局面继续存在,势必产生“灰色地带”:一方面造成明星片酬和实际票房号召力脱节,也会成为“隐瞒税收”的温床。从这点看,《福布斯》“名人榜”说不定有助中国电影在市场化进程中形成透明的“市场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