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富城早前与郑秀文、周杰伦、陈冠希、蔡依林及F4等到约旦拍摄百事可乐广告,于上月二十四日出版的《明报周刊》,刊登了一篇以“百事追查泄密者 城城小美嫌大”为题的报道,内容大致指出小美与城城是泄露行踪的疑人。
由于小美及城城认为报道内容构成诽谤,因此正式入禀法院,控告明报杂志有限公司、编辑龙景昌(译音)及凸版印刷(香港)有限公司,要求法庭颁令禁制,并要求就诽谤作出惩罚性赔偿,兼付堂费。
就控告《明报周刊》一事联络小美,她表示报道对她及城城的诚信有很大影响,她说:“为了捍卫我们的诚信,问过律师意见决定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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