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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恒承认藏毒随时坐牢 庭外表悔意

2004-6-5 10:11   ETPOP.COM   戴克




  新进年轻歌手,周启生侄儿周永恒涉嫌藏毒,他昨于观塘法院承认一项藏毒罪,裁判官郭伟健质疑辩方指周只是“出于好奇,一时贪玩”才犯案,因涉案的毒品“五仔”数量达廿粒之多,裁判官相信周深夜外出,是有预先安排接收毒品之嫌,故先取他的感化官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押后至六月十七日判刑,周获准以五千元保释外出后,在庭外一脸悔意表示:“衰不好学。”

  廿岁男被告周永,被控于本年四月廿七日约凌晨一时,在秀茂坪功乐道七十五号林景阁地下,藏有廿粒共含点零九克硝甲西泮及微量硝西泮。身穿白衬衫黑西裤的周永,昨由父母、舅父、舅母及经理人公司代表陪同到庭,周于庭上表现十分紧张,一直眉头深锁,神色凝重。他获准保释后对记者表示这是他首次到法庭,故有点儿紧张,又指会充分与感化官合作。

  辩方律师求情指被告无案底,因是次的案底对他将来的事业有不良影响。律师指被告事后与律师首次会晤时,已表明会认罪,可见他有悔意,又指被告于五月十二日到中环化验所验尿,所验的四项毒品包括大麻、冰、可卡因及镇定剂均呈阴性反应。

  ■深夜外出绝非贪玩

  辩方续指被告家人非常支持他,以及积极面对事件,被告因犯案已蒙受经济损失。又指被告只是“好奇心作祟”下犯案,而本案涉及的毒品数量相对地不算太多,希望法庭考虑让被告接受更新计画。不过,裁判官郭伟健不相信被告是出于好奇而犯案,郭官指被告深夜外出,相信是有联络和预先安排接收毒品,加上数量达廿粒,认为被告非贪玩犯案。

  控方案情透露,警方接获关于毒品的线报,在案发前一天于林景阁的警室监察,至案发当日凌晨约一时,一名警员看见身穿便服的被告离开林景阁寓所,两分钟后回来。由于被告神色可疑及身上像藏有一些东西,警员遂上前表露身份向他截查,被告初时表示只肯在警署内搜身,但稍后他亦同意在保安员的陪同下,让警员在一房中将他搜身。

  ■内裤搜出廿粒“五仔”

  警员与另一名警长从被告的内裤中搜出两包红锡纸,内藏廿粒“五仔”,警员即拘捕被告,并于在簿上记录事件,由被告签署。稍后政府化验报告确认搜出的是毒品。

  本案案件主管杨可昨于庭外向记者表示,案发当日是一个反毒行动,属常规监视,行动中只拘捕被告一人。杨估计被告当日所藏的毒品数量,应该是自己服用,他又指“五仔”市值廿元至三十元,属常用毒品,具镇静作用,通常是精神错乱、睡得不好时才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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