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上周末以1780万美元的成绩称霸北美票房,对此,米拉麦克斯电影公司执行总裁Rick Sands说:“我们相信这部电影能创造奇迹,并对它充满了期待。”在美国也有如“在这部中国武侠大片《英雄》内部,藏有一种邪恶的力量……”这样的劣评。时至今日,关于《英雄》影片质量本身不是新话题,我们首先要谈的是——《英雄》是如何成为NO.1的? 如果你是米拉麦克斯的决策人之一,你会如何安排张艺谋的《英雄》在美国上映? 已知条件如下:这部中国电影一年半之前获得奥斯卡最佳外语片提名,但并非获提名电影中最受瞩目的作品,这从颁奖礼转播镜头的倾向性就可以判断出来;它最终确实没有得奖,而且即使得奖,一年半之后的最佳外语片也会很大程度地被遗忘;《英雄》在中国创造了票房纪录,华裔明星云集,但你顶多只能将它形容为“中国的《11罗汉》”,因为要向普通美国观众解释陈道明、张曼玉、梁朝伟们是谁实在有点麻烦。特别和你相关的已知条件则是贵公司两年前就购买了《英雄》的北美发行权,换言之正式美国版该由你们推出,但这个版本迟迟未曾公映,《英雄》只能以从其他国家买到的各种版本的DVD或者录像带形式在美国流传。 于是你可以这样做:选择8月底的一个周末公映《英雄》,间接地宣布电影暑期档正式结束,好消息是唯一的竞争对手是一部叫做《狂蟒之灾Ⅱ》的恐怖片续集,何况它的第一集已经很无聊了;你发现这部电影的节奏过分亚洲化,解决方案有两种,一是不得不狠心将它删节20分钟,以适应美国观众的胃口,二是找到跟你们关系良好、而且对剪辑艺术特别富有感情的大导演昆汀·塔伦蒂诺,问他是否愿意让自己的名字作为“推荐人”出现于片头,这样电影就能以完全版本公映——你和塔伦蒂诺都选择了后者;推迟公映不仅跟《卧虎藏龙》拉开了时间差距,令美国人不至于因为过度频繁接触中国武侠文化而倒了胃口,还能把《英雄》的预告片跟《杀死比尔》的上映相捆绑,继续培养东方暴力美学趣味;鉴于李连杰主演影片过去在美国的最佳票房纪录是《致命罗密欧》的5500万美元(《致命武器Ⅳ》不应该算李连杰主演),张艺谋执导影片过去在美国的纪录是《大红灯笼高高挂》的260万美元,看来应该让《英雄》的宣传围绕李连杰来进行;最后,就连非美国版本于民间流传了两年也不一定是坏消息,因为如此一来《英雄》就变成了CULT电影、CULT文化,热爱它的人即使拥有了DVD、录像带也会心甘情愿到大银幕前再来一次。成竹在胸,你放心地将罕见的外语片最高待遇给予《英雄》,让它在2031家影院公映。 可惜这不是假设,这一切已经发生。2004年8月27日之前,基本上只有米拉麦克斯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连美国的专业票房分析及预测专家们都无法理解,造就《英雄》取得一场“意想不到”的胜利,首映周末的票房收入比专业预测数值1000万美元高出了70%。马后炮当然容易,米拉麦克斯的确曾将《英雄》称为“中国的《11罗汉》,美国版本上映时也的确出现了“昆汀·塔伦蒂诺推荐”的字样。 |